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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新型空调列车票价浮动有关问题的复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2:55:20  浏览:955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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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新型空调列车票价浮动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新型空调列车票价浮动有关问题的复函


计办价格[2002]956号
2002年7月25日

山西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春运期间上浮客票价格有关问题的请示》(晋价检字[2002]10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国家物价局《关于提高铁路新型空调客车票价的复函》([1992]价工字342号)规定:“铁路新型空调客车的票价在现行各票种票价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五十”。 目前,新型空调列车的技术标准由铁道部规定。铁道部印发的《品牌旅客列车管理办法》(铁运[1999]156号)规定,优质优价(新型空调)列车是指全列使用25G或加装空调后的25B型客车车厢的特别旅客快车和旅客快车;新型空调列车的认定由铁路局按该办法核定,报铁道部运输局审批。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未经铁道部运输局批准,不得按新型空调列车票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委经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计价格[2002]107号)规定,对与高速公路平行,竞争激烈的短途旅客列车和客流量不足线路的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可适当下浮。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可按规定条件,对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下浮,相应也可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取消下浮,恢复正常票价。取消票价下浮不属于“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中规定的票价上浮。
  三、在春运等运输紧张时段,对执行折扣票价的新型空调列车,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选择恢复执行正常票价,或按“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规定的范围、时间、幅度实行票价上浮。但为减轻旅客负担,不得同时采取上述两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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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LUT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UTHORIZING THE PEOPLE'S CONGRESSES OF GUANGDONG AND FUJIANPROVINCES AND THEIR STANDING COMMITTEES TO FORMULATE SEPARATE ECONOMICREGULATIONS FOR THEIR RESP ECTIV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附加英文版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RESOLUT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UTHORIZING THE PEOPLE'S CONGRESSES OF GUANGDONG AND FUJIANPROVINCES AND THEIR STANDING COMMITTEES TO FORMULATE SEPARATE ECONOMICREGULATIONS FOR THEIR RESP ECTIV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dopted on November 26, 1981)

Having considered the proposal submit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for
authorizing the people's congresses of Guangdong and Fujian Provinces and
their standing committees to formulate separate economic regulations for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in these two provinces and with a view to
ensuring the smooth progress of construction in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in the two provinces, fully adjusting economic management in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to the needs in the work there, and giving a more effective
role to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the 21st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Fif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resolves that, the
people's congresses of Guangdong and Fujian provinces and their standing
committees shall be authorized to formulate separate economic regulations
for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provided
in relevant laws, decrees and policies and in the light of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and actual needs in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in those
provinces, and they shall submit these regulations to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State Council for the
record.


Important Notice:
This English document is coming from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ING FOREIGN-RELATED MATTERS" (1991.7)
which is compiled by the Brueau of Legislative Affairs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s published by the China
Legal System Publishing House.
In case of discrepancy, the original version in Chinese shall prevail.



关于开展2005年度水运工程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005]194号



关于开展2005年度水运工程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增强工程建设创优意识,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水运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我部决定组织2005年度水运工程质量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的工程项目,应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项目基建程序完整,设计合理,管理严格,工程质量优良,科技含量高,达到国内水运工程先进水平,在2001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1日通过工程项目批准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水运工程项目。
  二、本次水运工程质量奖评选的主要项目为: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包括疏浚、航道治理、通航建筑物等)、修造船工程(船坞、船台、滑道)以及与港口、航道工程相关的其他水工、疏浚和土建(包括道路、堆场)工程,或其他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 对发展交通运输具有重要意义的工程。
三、符合评选条件、拟参加评选的工程项目应由施工总包单位或主办施工单位申报。申报的工程项目要有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质量的评价意见。
四、申报材料包括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申请表(附后)和附件。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真实、完整的附件材料。附件包括:工程报建的批准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工程质量等级核定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项目获局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励等的复印件及能反映工程概况的主体工程平面、剖面图,工程照片(或录像、光盘等多媒体视听材料)。申请表一式十份,附件一套。
五、我部委托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本次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的初评。初评组负责审查材料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初评意见后报部审定。申报材料应在2005年7月15日之前报到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愈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交通部水运司
      王世超 010-65292770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陈 萍 010-65292701
  六、审定结果以部文公布并授予证书和奖状。各获奖单位(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在工程建设中作出贡献的职工一次性物质奖励。
  附件: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全称)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主办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主要参建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设计起始时间 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主持验收单位
设计概算(合同价) 竣工决算(结算价)
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设计规模及主要工程量



申报理由
工程质量情况 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 总数 合格品 优良品 优良率
整个工程 按个数计
水工工程 按个数计
设备安装 按个数计
建筑工程 按个数计
按面积计
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概述



工程概况及说明



勘察设计主要优缺点
施工主要优缺点


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表
序号 单位(分部)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 备注
项数 优良项数 质量等级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表
序号 单位(分部)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 备注
项数 优良项数 质量等级
一 水工工程
1 单位工程
1) 分部工程
……
二 设备安装
1 单位工程
……
三 建筑工程
1 单位工程
……
四 疏浚工程
1 单位工程
……
五 其他工程
1 单位工程
……
合计




工程质量鉴定意见鉴定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使用)单位意见建设(使用)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初评组意见初评组主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审定组意见 年 月 日



申报附件目录


填表说明
1、 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建设地点和建设、设计、监理、主办施工单位地点必须详细填写。建设性质栏填写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
2、 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栏,填写交通行业有代表性的可比技术经济指标。
3、 申报理由栏,根据“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评选条件,对申报工程予以说明。并简要介绍申报单位的情况。
4、 工程质量情况栏,若申报工程项目是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则填写验评的单位工程,申报工程项目是一个单位工程,则填写验收评定的分项工程。
5、 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栏,主要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力、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效果,以及工程所产生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