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电子火炬网络传递活动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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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电子火炬网络传递活动方案的批复
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同意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电子火炬网络传递活动方案的批复
国家体育总局
体群字[2005]95号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群体工作部: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电子火炬网络传递活动方案的请示》(十运组群[200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活动方案。电子火炬网络传递活动启动仪式将于2005年8月12日在北京举行,台湾省将不参加此次电子火炬网络传递活动。
此复。
国家体育总局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增补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复函
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增补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复函
国办函〔2006〕29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增加成员单位和调整成员的请示》(公部请〔2006〕1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为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召集人,调整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同意增加监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办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补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能源办副主任马富才为联席会议成员。
附件: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
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成 员:陈冀平 中央综治办主任
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张力军 环保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马富才 能源办副主任
苏树林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作然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自1994年1月1日起,全国推行增值税后,对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如何征收增值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专业公司(名单附后),对其所属免税品商店批发、调拨进口免税的货物,暂不征收增值税。
二、名单范围内的免税品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免税品商店零售的进口免税品,按照实现的销售额,暂依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上述专业公司、免税品商店批发、调拨或零售非进口免税货物及不属于名单范围的免税品销售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附件: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专业公司名单
附件: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专业公司名单
1.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对外经济贸易部)
2.晓峰公司外汇商品服务部(国防科工委)
3.外交部供应站(外交部行政司)
4.中国免税品公司(国家旅游局)
5.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6.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物资供应部(交通部)
7.中土公司外汇商店(铁道部)
1994年1月6日